现在父母在帮忙还贷款,这样会有什么法律后果
镇江律师
2025-02-25
婚前贷款买的房子,如果一方婚前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,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;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,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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